(那個年代的電影海報都鮮豔得讓人不敢領教...) |
日前在紐約市的獨立電影放映重鎮Film Forum看黑白片一票雙響炮(double feature),相當過癮,很有做了功課的快感。兩部都是五零年代初期的作品,主題都是搶錢,堪稱好萊塢搶劫題材(heist)的先鋒之作,其中還有大師級導演庫柏力克創作初期的佳作,這裡整理報告。
Gun
Crazy (1950)
這部由Joseph H. Lewis導演的作品,想必長年受到冷落,片名與導演我從未聽聞,電影研究或相關報導就更別提。但半世紀後看數位修復版,除了一飽精彩攝影與剪輯的眼福外,也見識到它先行者的重要貢獻。
就故事本身來說,«Gun Crazy»講的是神槍手夫妻Bart與Annie從馬戲團出走後謀生不易,鋌而走險成為搶銀行的鴛鴦大盜。儘管Bart對於行搶這種犯罪行為百般不願,但還是在深愛的妻子Annie鼓動下半推半就,以致越陷越深。搶銀行的日子刺激又有白花花的鈔票,看似風光逍遙,然百密一疏,警方畢竟還是一路循線追來,終而在事跡敗露、警方群起追捕下,伏法於槍彈。
另外關於男主人翁Bart童年與眾不同的興趣,雖然電影只在開場時花十來分鐘著墨一番便轉移故事線,若就此略過不提,其實也沒甚大不了。但我認為這其中有耐人尋味處,於此特闢篇幅推敲。猶記得«Gun Crazy»帶出開場戲的第一個畫面是大雨的市街,少年的Bart被雨打濕全身,走向鏡頭;攝影機向後退,畫面顯示出Bart著魔般盯著的是賣手槍的商店,櫥窗裡靜靜躺著一把閃耀的左輪手槍。Bart拾起一顆石頭,似是猶豫又像害怕,最後忍不住將石頭擲向櫥窗、打破玻璃,搶走手槍。
電影很快地告訴我們少年Bart並未得逞。他被送進少年法庭接受審判,過程中Bart的胞姊與玩伴先後為他辯護,力陳Bart如何地為人和善、珍惜生命,惟他從小便無可自拔地著迷於手槍與射擊,精於此道也以此為樂。而Bart也向法官表明,他不知為何就是喜歡射擊,並非為了射殺誰或甚麼,只是單純喜歡射擊、也就覺得非要有把自己的手槍不可。«Gun Crazy»對於Bart偏執地鍾情於射擊與手槍的描述僅止於此,後來也並未成為故事的焦點,Bart的擁槍癖與射擊狂就停留在個人心理的層次。
不過,不論是於今觀之或是放在五零年代,Bart的特殊癖好與他在法庭自白時表現出來的純然無辜,都很可以放在美國的社會與時代脈絡中,來看美國社會特有的擁槍自重邏輯。打從十九世紀西部拓荒與憲法第二修正案(1791)以來,加上好萊塢文化的洗禮,擁槍執迷已成為美國(東岸以外)社會的某種權力甚至自我的展示。幾乎已成美國社會慣例的是,擁槍也成為男性的性別與心理人格的表徵,所以Bart才會在法庭上說,手上有把槍,他就覺得自己像個man (大人?男人?)。重點並不在於有了這把槍Bart能做甚麼。其實,重點正在於有這把槍後他甚麼都不做也無妨,只要他手上有把槍。由此觀之,Bart對於國家賦予的屠殺暴力的合法權已內化到他自己都無法解釋怎麼回事,更將它內化到男子氣概與個人主體性的根深蒂固的一部分:他不知道為什麼要有它,他只知道不能沒有它。
同樣耐人尋味的地方還在於整個法庭審判的過程中,所有人都在為Bart辯護,極力向法官表示Bart是個如何善良明事理的人。從本片後來的發展,我們得知Bart確實是個善良的人,而當初那些人為他辯護也沒有錯。但這裡的重點是,如果Bart身邊的親友鄰人都認可他的善良無害,而願意支持他持槍並發展射擊的興趣,那麼,這裡搬演的很可以是個國族寓言:美國擁槍自重並藉以展現陽剛男子氣概的文化價值,是整個社會豢養出來的習氣。這會不會是本片在1950年便已洞察整個國家崇尚槍砲武力的論述建構,或許無法斷言;不過,無論是在當時或是由今觀之,這樣的論述有其凶險,因為它也同時暗示了,如此尚武陽剛的男子氣概,可不是男人自己一手打造的,別都怪到男人頭上。
這樣輕巧卸下道德政治責任的風險,在片中還有另一更大的代罪羔羊,便是女主角Annie。«Gun Crazy»在1950年上映之初有另一片名,是Deadly is the Female;換言之致命的是女人而不是男人。那麼這位槍法精準、性好刺激的快意人生的Annie,對Bart來說確實成了致命的誘惑及愛慾,對廣大觀眾來說可能也是。這使得Annie具有現代蛇蠍美人形象與«Gun Crazy»成了警世寓言:玩男人的玩具而且玩得比許多男人都好、再加上又不愛持家的女人,只會給男人招致禍害。這無疑是整個二十世紀大眾文化中大行其道的性別政治論述,由男人的話語權打造女人的主體性,在因有威脅性而格外性感的女人身上投射自我渴望,卻在男人意志軟弱時將自己墮落的道德政治責任推到那勾引男人的女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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