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 17, 2019

關於「斈」,教育部重編國語字典網站上列有這罕見字,釋義只有寥寥五字:「學」的異體字。

換句話說,「斈」的唸法也就和「學」一樣。既是異體字,部首自然也是一樣的「子」部,只是「斈」筆畫少得多而已。《說文解字》並未收錄「斈」,可推測在漢朝以前並無這種寫法。教育部異體字字典網站的資料較多,提到中研院史語所於1930年出版的《宋元以來俗字譜》,引用了西漢劉向的《列女傳》,在《續列女傳》的〈王章妻女〉一篇中有「仲卿為書生,斈於長安,獨與妻居」這麼一段文字,該是可考最早的紀錄。

但《列女傳》明明是西漢書籍,在東漢作《說文解字》的許慎卻未收錄「斈」。以《列女傳》這樣的書,許慎應該會讀過,竟有此疏漏,箇中緣由究竟如何,令人納悶。

更令人納悶的是《康熙字典》居然也沒收錄「斈」。那麼這個字究竟是怎麼個流竄法,接連避開中國文字史上兩大本字典,而且還能存活下來,收錄在教育部的國語字典,也是另一件讓人納悶的奇特事。

3月 05, 2019

看片小記 法律女王 (On the Basis of Sex, 2018)

1970年,美國的一個逃漏稅的民事訴訟案上訴到最高法院。原告是中年單身男子,由於獨力照顧負病在家的母親,在報稅時便以家有成員受照顧的緣由自動扣除申報,卻遭國稅局以逃漏稅的理由開罰。男子不服而一狀告上法庭。當時人在紐約的一對法律專業夫婦接手了這個案件,從此改寫美國法制史。

由久違大銀幕十多年的女導演Mimi Leder執導的《法律女王》,講的是美國第二位女性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早期事業的故事。當時在新澤西州的大學教授法律的RBG,和她在業界從事法律專業的丈夫一同接手了這個民事訴訟案。當時所有人都認為這案件必然會敗訴,但這對夫婦接手的理由在於法律本身的性別不平等:中年男子之所以無法適用這條稅制,在於當時的美國稅法規定,只有女人以及離婚男子或鰥夫才適用能減免所得稅扣除額的照顧者身份。這使需要照顧家人的未婚、單身男子成為「性別歧視」的受害者。而當時,全美國涉及性別歧視的法令多達近兩百條。RBG認為,如果此案能勝訴,將扭轉整個美國法律的性別不平等。

《法律女王》的重心在於法律、制法思惟、乃至於整個社會機制的「假定」,也就是所謂的性別刻板印象,因此電影故事的起點需要回溯到主人翁的哈佛時期。電影的起點在1956年,RBG追隨丈夫進入哈佛法學院,成為萬綠叢中極為珍稀的幾點紅。RBG懷捧講義與教材、身穿洋裝,在西裝畢挺的男士間穿梭,背景的男聲合唱高亢壯闊,彷彿要摜破銀幕;那是哈佛赫赫有名的戰歌Ten Thousand Men of Harvard。然而,正是嬌小美麗RBG身影與眾男士和音樂的反差,讓這副壯麗雄渾的景象帶著一絲嘲諷。接著在法學院院長對女學生的迎新晚宴、教室課堂上、RBG移地修課申請的面談乃至於求職面談等各個場景,都以再尋常不過卻又一針見血的方式,一再提醒我們這樣的「假定」,是多麼撲天蓋地、無所不在。

這是《法律女王》包裝在古典倫理劇式戲碼下的社會批判,它的含蓄正如1960年代隱藏在風起雲湧的種族平權運動、女權運動等社運風潮下社會依然不平等的含蓄,即使是波士頓、紐約等開放自由的首要都市,在晚宴中端盤送餐的依舊是黑人服務生,律師依然被認定是男人的事業。無可諱言,音樂使用與演員表現過於小心收斂的《法律女王》,因而難以施展拳腳、略嫌保守;本片在評價、票房與獎項提名等肯定皆遠遜於不過幾年前的類似題材作品《關鍵少數》(Hidden Figures, 2016),或許說明了這樣的遺憾。但《法律女王》不時閃現機鋒與智慧的對白,卻也在在道出本片確實有它的精彩,而本片編劇正巧是RBG的侄/甥,可能更增加文字本身的質地與可信度。

在觀看《法律女王》中RBG等人努力突破眾人社會與法律思考的性別盲點時,我忍不住想,這部片本身難道不正是片中人物在半世紀前所做的批判嗎?《法律女王》是一部低預算獨立製片,令人尋思編導團隊是為了保持創作自由度、無須受大製片廠的制約,還是他們無可奈何了吃盡閉門羹,最後只能捧著兩千萬美元的製作預算,最後北美票房也堪堪跨越兩千萬門檻?RBG與本片導演Mimi Leder都算是某種意義上的先鋒,前者是推動美國大規模翻修性別歧視性法律的人,後來也成為美國第二位女性大法官;Mimi Leder則是AFI首位女性畢業生。女導演在好萊塢生存不易早非新聞,能夠推出叫好叫座、甚至推上奧斯卡的作品,若不是像《神力女超人》那樣的典型女力,就必須走科幻、動作等陽剛路線。Mimi Leder在大銀幕站穩腳步的作品,正是連續兩部偏向陽剛色彩的作品,諜報動作片《戰略殺手》(The Peacemaker, 1997)與科幻災難片《彗星撞地球》(Deep Impact, 1998);當她隨後轉向軟性題材,電影賣座不理想,製片公司毫不留情轉身而去,Mimi Leder也只能回歸她之前的舞台,執導電視節目,並且闊別大銀幕達十年之久。

開路先鋒總是辛苦些,但在好萊塢打滾的女導演顯然格外辛苦。過去十年能在奧斯卡入圍導演或影片獎項的女導演只有兩位,Kathryn Bigelow比男人拍戰爭片還陽剛的戰爭作品《危機倒數》(The Hurt Locker, 2008),還有以極為異數的女性小品《淑女鳥》(Lady Bird, 2017)首次入圍的Greta Gerwig。普遍來說,女導演要嘛搭女力順風車,要嘛跟隨市場/男性偏好的史詩規格動作片,不然就是拍女性議題作品,然後載浮載沉爭取下一紙片約。這是無奈的現實,也充分說明了《法律女王》所訴說的不僅是半世紀前美國法律與社會的性別盲,可能也是今天好萊塢仍未能深刻反思的性別盲。

*延伸閱讀:兩篇Mimi Leder的英文專訪,MovieMaker網站的專訪比較針對電影攝製過程本身,有些還算有趣的介紹,另篇The Atlantic網站專訪則略提Mimi Leder的創作歷程與性別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