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30, 2008

莉莉絲 by 平頭鬼

常常在別人的部落格看到很喜歡的文章,但從來不曾貼過來;原因有幾個,其中之一是不想做單純打廣告的動作。看來今天要開先例了。下面這篇短文原出中時作家部落格的平頭鬼部落,個人非常喜歡,跟街坊分享。


莉莉絲

春雨在夜裡不張揚也不隱瞞自我地持續靜靜下著,彷彿是這個世界的本貌一般,以永無止境的姿態讓空氣潮濕。偶爾會有幾聲破碎的雷鳴,不至於讓人感到驚嚇,又勾起些微性慾的那種轟隆聲。

要不要做愛。莉莉絲傳來簡訊這麼說。我一向不是什麼性慾高張的人,也沒從事過讓人跌破眼鏡或跌破什麼都好的性冒險。但是和莉莉絲的關係,卻比春雨落下的氣氛更理所當然似的,不曾掩飾也無人知曉地在每年的此刻發生。不會有期待,也不曾失望。

十點老地方見。我回了簡訊,準備出門。

認識莉莉絲是在高中校刊社,當時由於保守的校風規定男女分社,所以男女兩社每年輪流編輯。莉莉絲在擔任女校刊社社長時就極力想與校方爭取併社,造成了不小風波,讓校方有點困擾,但依然不允。於是她就投了一篇詩稿到我這裡來,題目是〈在山的背面迎著焚風自慰〉,我當時是創作文類的主編,覺得很色情又非常優秀就刊登了,結果又引起學校騷動,男社社長把責任都推給我,結果被輔導室找去訓話。

然後也被莉莉絲找去做愛了。

過程非常自然,我們約在河口公園的橋頭燈下見面。當時飄著雨,我遠遠看到她沒撐傘,拉上風衣的帽子,偶爾不經意地抬頭看那些圍繞著路燈飛繞的水蟻。我趕緊過去替她撐傘,還告訴她如果打雷站在這裡相當不安全。她說,你看,雨蝶。

那是我第一次聽到有人願意用這麼美的名字稱呼牠們。

她說雨蝶只為了一次短暫的交歡,在耽溺近乎欺凌氣味的傍晚泥土中醒來,迫使自己衝進任何虛假光的迷惑中,振斷翅翼,如此慾望死亡。然後落在一個無知的世界中急忙奔跑,好像一個失神就會斷氣。那我們該如何慢條斯理地享受性愛才好。

她帶領我進入她的身體,那是一種溫柔的試探,並且微微顫抖。好像她對自己的身體也是陌生的,而藉由我來體會並且碰觸某個深藏在內裡的感官,並且把激情釋放出來同時滿溢在我身上。她垂下的長髮搔癢我的臉,我感覺自己的笑容,同時也映在她的臉上。

除此之外,我們沒再對彼此索求過什麼。學校社團在她畢業那一年,已經允准幾個學術性社團男女併社。而我寫了一篇〈在雨的氣味躲進光裡交歡〉在校刊刊登,也是很色情,不過沒再被輔導室找去訓話了。

後來每年她就站在橋頭,但依然凝視著燈和雨蝶。總是比我早到,好像已經站在那裡一個雨季了似的,對我的到來淡淡地笑。彷彿每一年都像十七歲時一樣青澀。一樣的溫柔,一樣的顫抖。錯覺我們就在持續的性愛中老去然後死亡,莉莉絲就在我僵躺的身體上,仰著頭吶喊,飄散長髮,成為一尊女神的塑像。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謝謝~
這部落格很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