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 19, 2013

吳哥五日:Day 3

昨晚早早睡,隔天早早起。但這天的行程較晚,要到十點過後才開始,原因是這天早上有個全國性的活動:日前過世的柬埔寨國父兼國王西哈努克,這天要出殯、移靈、等候火葬。

柬埔寨的國家電視頻道,整天都在直播柬埔寨王族進行繁瑣、慎重的儀式為西哈努克國王送最後一程的全部經過。我們吃完早餐、在飯店房間等候出車的這段時間,看電視轉播出殯的過程,隆重歸隆重,但是和記憶中蔣經國過世時電視轉播看到的那種隆重不太一樣,聽著他們頗有民族風的音樂,想起我們的西索米,還有那麼點相似,不覺有些趣味。不過大同小異,接下來的幾天他們幾乎全國戴孝,凡公務人員、中型以上企業雇員,都會在左胸別上黑色花結、或在左臂別上一小片黑布。

我注意到小林也戴孝。他告訴我們,從這天開始、連續一周或十天(詳細天數不記得了),帶有娛樂性質的營利活動將暫時停止,酒吧也將不供酒,只賣非酒精飲料。太盛大、太隆重了。前往第一個行程的路上,小林大約介紹了西哈努克國王的生平與重要事蹟;西哈努克這位國王身分多重,命運也多乖,既是末代貴族,也是開國君王,還是流亡元首。無論如何,他在赤棉政權後還能光興政權、回歸故國,最後在子民的擁護中長逝,或許是老天還他個公道。

至少就我觀察所見,柬埔寨人愛戴西哈努克大約和日本人愛戴他們的天皇差不多。如果小林口中的西哈努克能代表某種柬埔寨人的典型觀點,那麼這思維頗能讓我們看到一種除魅、憤世與造神運動的古怪結合;他們頗能自嘲柬埔寨官僚的貪腐與政府的無能,同時又以近乎神聖的地位崇拜西哈努克,不僅德行崇高且能呼風喚雨。我或許能試著理解那種思維,無奈那是三十年前的事,而我已經回不去了。

(塔高寺。用老母機搭配偏紅光底片拍的,很有種鬼魅的效果。LOMO還剛開始玩,拍失敗的多,這張難得可以看)

這天臨時修改了些行程,日間第一站改成塔凱歐寺(Ta Keo,或譯塔高寺)。塔凱歐大約是吳哥遺址群中僅有的半成品,建築本體始終沒有完成。有一說是當初建到目前的規模時突遇雷雨,閃電擊中塔身,被認為是不祥徵兆,因此永久停工,廢棄至今。前一日在變身塔時,天氣溽熱加上整天行程下來已頗疲累,沒去爬那陡峭的石階;來到塔凱歐時才是今日第一個行程,便趁著微熱清新的早晨,一鼓作氣登頂。即使如此,不過一分多鐘的攀爬也讓背脊逼出汗來,滲得T恤微溼了。

接著來到本日重點之一的塔普倫(Ta Prohm)。說塔普倫沒幾個人有反應,但是講到古墓奇兵大家就都瞭了;有位團友便問小林,是不是要去看蘿拉?聽來既可愛卻又莫可奈何,一個世界級古蹟以這種方式口耳相傳,讓好萊塢商業動作片的名號取代原有的名字而為人所知,不知是福是禍?也真絕,整個吳哥遺址群多少神廟,就塔普倫給鳥兒灑糞、給糞中的種子長成城牆上的大樹,且奇趣橫生妙不可言,當真是僅此一家絕無分號。如此奇景成為遊客最愛的吳哥景點之一,又是另一種不知是福是禍。

在塔普倫時還發生了個小小慘劇。剛好遇到掌中玩具LOMO機必須換底片,自以為帥氣的就邊聽導遊講解、邊走路邊換底片。想也知道,又不是玩家級的身手,邊走邊給老母機換底片,豈不是給自己找麻煩?果不其然就手忙腳亂,還搞得整捲底片差點曝光(洗出來的結果確實是半捲都曝光了Orz…)。自作聰明的結果,是寶貴的底片險些搞砸,導遊的講解也沒聽到,半間塔普倫就這麼逛過去了。人真的要學教訓,此後老母機一定要站定位才換底片。

話說回來,塔普倫真的因為蔓生糾結的樹根而有獨特的美感,處處都散發迷人魅力,包括神廟盡頭的大片紅牆,也在青灰泛黑的石牆與樹根的對比下,顯得自有一番靜謐之美。也要感謝蘿拉的推波助瀾,才能讓它成為遊客最愛。 受到壓縮的日間行程就玩以上兩個景點,午間行程去了較偏遠的吳哥遺址,都是超過千年歷史、較為古老的吳哥遺跡,計有羅蕾寺(Lolei)、聖牛廟(Preah Ko)、為古時醫院但目前半間淹在水裡的涅槃宮等。日落前還去了據信是吳哥地區第一座砂岩材質建築的巴孔寺(Bakong),後來吳哥王朝還在小吳哥旁的巴肯山上建了一座一模一樣的神廟。

(導遊帶我們來買當地水果。左邊是牛奶果,果肉像山竹但無甚味道;右邊音譯叫龍貢,沒有吃。)

略知中南半島文化的朋友或許知道,柬埔寨社會是母系社會。雖然基於職業病,我對母系社會的運作稍有認識,但還是希望趁此問問當地人的說法。再加上前陣子剛看過以柬埔寨外籍配偶為主題的《我的強娜威》,更覺得這是難得的發問良機。小林很自然地成為我的田野對象。母系社會與我們熟悉的父系社會最大的差別,一是從母姓,也就是說男方「嫁」進女方家中;其次由女人當家,掌握財政與繼承財產等經濟大權(不過移民進來的漢人仍維持父系傳統)。

不過,如同許多殖民地的命運一樣,法國殖民後若干傳統都隨之而變,母系社會下的性別傳統也是。而有趣的地方在這:今天的柬埔寨人漸不從母姓了,慢慢改從父姓,卻又不是從父「姓」,而是以父親名字的最後一個字為姓。假設轟仔我如今是(不是漢人的)柬埔寨人,姓轟名仔,我的小孩就會姓「仔」。我聽得不可思議,納罕連連,難以置信卻又無以求證,只好小林說了算。

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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