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起德國文化與德國人的言行風格,一般人的刻板印象不外多是:一板一眼、嚴謹、勤儉等。從我的經驗來看,似乎真的如此。雖然說我這次隨Y認識的新朋友,不乏幽默開朗、作派開明的人,不過認真簡約倒是都很一致。但我是從消費經驗才更明確體驗到所謂的德式思維。如果我的觀察不錯的話,德國、或至少南德諸邦,是高度崇尚整齊劃一與謹遵計畫的社會,整個消費機制幾乎沒有讓人標新立異、特立獨行、或臨時改變心意的彈性空間。甚至可以大膽地說,德國消費制度的設計,是對於特立獨行以及臨時改變心意這類作為的一種懲罰。
我舉三個例子。
想咱們在台灣或是在我旅居多年的美國,只有廉價機票改行程要罰錢,從沒聽過預購車票更改行程要罰錢的,更別提超過票價本身的高額罰款。結局:照原訂行程。
到了法蘭克福大約是晚上九點,算算時間,轉車加找路,到已訂房的旅館應該還不到十點,雖然有點晚但也還能接受。想不到這晚狀況多,事先已幫我指路的Y,卻陰錯陽差讓我還是多冤枉了一小時找路,到了旅館已過十一點(!!)。更不幸的是這間作派新潮的旅館,過了晚上十一點就不再派駐人員,一切採自助式,包括check-in;但我最後因為信用卡的PIN碼沒帶在身上,無論如何無法自助check-in。無可奈何之下,只好放棄而改住隔壁的另一間旅館。
狀況來了,由於原先那間旅館沒有進住,捎來email通知我,已訂房卻未進住、也未取消訂房,必須照價付旅館錢。我是聽過已訂房但無故未進住,需要繳訂金或一晚的房錢以為罰款。但我一個國際旅客在午夜一間沒有服務人員的旅館,要我check-in也太強人所難,況且不取消訂房真的不是我的錯呀。眼看罰款要入帳之際,請Y去電說明(用德文比較方便據理力爭),最後對方接受我們的解釋,並未罰款。
最後一個案例說來有些微不足道,但以小觀大,滿能體現德國人一板一眼、看重整齊劃一的性格。事情是這樣,我在斯圖加特買了幾張明信片,是由Instagram影像製作而成,尺寸較一般風景明信片不同。我在弗萊堡寫了其中一張寄回台北給我自己,想不到弗萊堡郵局告訴我,這明信片尺寸與一般明信片不符合,要加錢,大約是一般明信片郵資的三、四倍。原來我想說反正寄這張明信片不是為了通信、是為了郵戳,那兩、三歐元的錢就付了吧,後來是Y制止我,說那錢還不如省下來喝咖啡什麼的,我才略帶委屈地把明信片裝在信封裡,這麼有點愚蠢地寄出去。(但奇怪的是,同樣的明信片我也在斯圖加特寄了一張,在那裡卻沒有任何問題啊。這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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