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 27, 2009
論文寫作之東邪西毒
這個癡心妄想持續不到一年就被老闆當頭打醒。有次跟她面談論文進度,她對我的寫作成果很不以為然;當然她沒看出我的「野心」,她只是就她的哲學訓練出身,苦口婆心叮嚀我治學上的不足。簡單地說就是還沒學走路就想飛,學藝不精立馬不穩,根本和寫論文的立意背道而馳。所以就認栽啦,老實練功夫,花了將近半年的時間把那自認很實驗性的章節整個重寫。
但是這讓我重新思考一個去年就開始想的問題:書寫傳統。從開始寫論文以來,或者說還在博士班修課寫報告的階段,常會隱約感到西方(或者歐美)的論述傳統和我們從小所學的行文方式,兩者間似乎有某種根本的差異。中學時讀的那些名家古文,多半著重的幾個原則,無非是微言大義、文以載道、還有像疊疊樂般的抒情或寫意修辭法。這種行文傳統背後所支撐的書寫策略,加上起承轉合的標準規格,多半要我們能夠講出一些道德訓示、發人省思的大道理。也就是說,如果「體悟」是我們老祖宗代代相傳的論述傳統的核心價值之一,那麼我們可以姑且把這種傳統視為金玉良言的書寫。
轟ㄟ不是文學系出身,不過猶記得哪裡讀到過,中文的一個重要書寫傳統是散文。如果這個推論沒錯,那麼金玉良言的書寫跟散文傳統剛好是契合的,因為散文篇幅多半不長,若需要在一篇數百或頂多千字的文章裡把道理講完,用字就必須精簡扼要,發揮文字最大的經濟效益。所以鄉親看方孝孺的〈指喻〉或劉禹錫的〈陋室銘〉,都只有寥寥幾百字,而且旨在說道,不在論理。我們讀到的文章,就是作者的思考結晶,那一粒粒的文字都是鈕釦,把他/她的論述過程縫合得完美無痕跡。
但西方/歐美的論述傳統卻似乎不是這樣。從古希臘一脈相傳的辨證法則和辯論術到今天的學術書寫,著重的是觀念的分析、論證過程的轉折,所以作者思路的展開是很重要的。有時候讀一些書,難免覺得不耐煩,想說幹麻囉哩八嗦講個沒完;現在回頭想,那是因為他們習慣探索觀念本身,重視分析更甚於道德啟示。因為推崇分析的價值,所以思考過程的充分展現就變得很重要;因為要完整呈現思路,就必須旁徵博引、反覆推敲,把書寫拉得能多長就有多長。
也就是說,如果中文寫作裡看到的是鈕釦,歐美寫作看到的不只是鈕釦,也會看到鈕扣間的織線。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西方學術走到今日,可以有這麼發達又繽紛的理論(中文學術是怎樣就不清楚了)。
有什麼好例子,一時也舉不出來。那姑且就〈陋室銘〉來試聊一下好了。這篇文章嚴格來說不是論說文,但是大體上以陋室來比喻簡貧的物質狀況,對比豐富的心靈狀態,算得上是一個論證。文章起始的八個字「山不在高,有仙則靈」就破題,開門見山講了劉禹錫的命題。而通篇文章接下來闡述的基本上都是作者領悟這道命題的心理狀態,因為這個心領神會給他帶來的精神上的好處。所以破題的也算得上是結論了,文章其他部分的作用,除了詞藻有簡潔美感之外,大體上傳遞的多還是緊扣住陋室意象的道德啟示。
但如果是按照歐美書寫的思維,會開始探問追究許多關於定義、概念、邏輯推論的問題。比如說:仙者為何?是指泛神論的超自然現象,作者個人的精神自我投射,還是具有統籌性的唯一真神?山與仙的關係是什麼?山的高矮與靈性多寡有特定的對應關係嗎?山的靈性是受仙力引發並制約的嗎?或是山有自主的精神性?人與山的關係是什麼,又藉由仙力傳遞了怎樣的美感或心靈經驗…等等等。怎樣,頭開始痛了吧?
難怪西方的學術著作都越寫越大本,特別是社會學科,從墊腳磚邁向枕頭,頁數有增無減。當然也有維根斯坦那種例外,不過他是唸哲學的,所以不算是例外。但是你看薩伊德德希達那種,哪個不是書都厚厚一本?更別提近年來的歷史學人類學著作,隨便一本書都是四五百頁。這種文字的繁殖現象,在歐美學界大約是有去無回的了。
老實說,我也不是很肯定這樣想有沒有道理。只是我自己覺得滿說得通的,哈。
2月 18, 2009
隱私這檔事
雖然說她常常用南部人台北人這種很機車的分法來區分出身、品味、價值觀等等,我也常常很有正義感地跟她周旋,但有時候某些價值與看待事物及人我份際的差異,確實是透過某種生活經驗的城鄉差距累積出來的,並且用一種潛移默化的方式滲透在我們生活的很多小動作裡面。
最容易表露這種差別的,就是對於空間和空間使用的理解。她說她第一次離開家到南台灣求學時,第一次經歷的文化衝擊就發生在她的宿舍。她的同學一進到她的宿舍房間,坐到書桌前,第一件事就是去翻擺在書桌上的相簿。當時她非常震撼—說驚嚇或許比較貼切,無法相信竟然有人可以沒經過她允許去動她的東西。這個小小的騷動中,她覺得她同學舉動粗莽,她同學的反應是,擺在桌上就是開放給人家看的啊,不然幹麻不放在抽屜?
能說她錯嗎,或是錯在她同學?多年之後她慢慢能明白,那是鄉下/南部人(沒有貶意)普遍會有的態度,就是一種強烈的集體性格。許多東西都是集體擁有集體使用,乃至於生活也往往集體行動,所以關於個人隱私的概念非常淡薄,去跟他們爭論隱私權這種事也沒有什麼意義。相較之下,對台北市出生長大的她來說,即使房門是開著的,沒經過她允許,旁人也不能隨便進出,就算是家人也一樣。
而這種思考邏輯和生活經驗的差異,對轟ㄟ這個台北長大的港都好男兒,這幾年感受越來越深刻。小時候寒暑假都在外公外婆家所在的屏東度過,在那個鄉村的典型傳統紅磚屋,我們過著基本上就是不分你我的生活。在那環境下,沒有所謂誰誰誰的房間;除了屋主長子等的臥房,其他房間都是共有,累了就進去睡,今天跟外公外婆睡,明晚換三舅躺在你旁邊。
當然啦,如果要說那是因為我們當時還是小孩,也是短期居住的客,怎麼可能有自己的房間,那也是對的。不然我換個例子說,在那紅磚屋內外,門形同虛設。姑且不提外公外婆的和式房,門打開就是客廳;基本上門不上鎖,紗門之外還有一道可上鎖的木門,木門也很少關閉。從內到外四通八達,往往在客廳看電視看到一半,紗門突然打開,走近一個不認識的人,原來是外公的鄰居來聊天。進出庭院、通往馬路的車道有一道像柵欄的鐵門,在我的記憶中,從來沒有關上過。
那種成長經驗,現在來看非常特殊。家的概念在空間上很流動,你可能在大門外的屋簷下泡茶,泡著泡著庭院側門走過來巷尾的鄰居,或是隔壁村的表親騎著歐托拜停到院子裡,一起坐下來,添兩只茶杯,嗑瓜仔或啃甘蔗就聊了起來,說不定還留下來一起吃飯了。家裡的許多物品也同理共用;車子只要停在庭院,誰都能去拿鑰匙來開去買雜貨串門子,歐托拜上的鑰匙甚至從來沒拔下來過。牙刷內褲當然沒有到共用共穿的程度,但是書桌共用,抽屜不上鎖,餐桌上沒有固定的專屬位子(除非屋主決定),臥室裡基本上也不會有專用的枕頭棉被,什麼都是隨拿隨用。頂多隔天睡醒頭上有四舅或外婆的髮油味。
什麼是所謂的隱私?隱私只有躲在臥房裡數鈔票或是在如廁洗澡時才存在。這種生活或許對住慣都市的人來說很難接受,因為沒有私人擁有的空間而極度缺乏安全感。但反過來想,這種生活也因此很有人情味,因為你隨時都圍繞在家人親屬的身旁,左鄰右舍來來去去,也都像個大家庭。你不可能是寂寞的,除非你需要獨處,那令當別論。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很近很親切,近到私人、私有、孤獨這些概念都抽象得難以理解。在這種空間裡生活,你特別能夠感受到送往迎來這四個字具體的、很貼近感官的意義。
搬到台北以後,這種生活經驗,這種感受、思維,一點一滴地在成長的日子裡流逝了,取而代之的就是都市人都很習以為常的隱私。或者應該比較精確地說,許多時候我們一家人還是杵在過渡到高度個人高度注重隱私的都市生活的尷尬階段,又想要保有私人空間,又很難完全忘棄曾經有過十幾年累積的生活潛意識。舉兩個例子好了。我在台北的房間原來是家裡的書房兼祖宗牌位(牌位這幾年遷出來了),後來兩兄弟長大了,一個房間塞不下,就把書房挪來當臥房用。那是間和式房,橫推的門沒有門把也沒有鎖。原來我是不太在意這件事,因為反正我也不會笨到在爹娘醒著的時候看愛情動作片…呃,重點是,除了睡覺或換衣服,我通常把房門大開。偏偏有時候我家阿娘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突然把門推開,問我怎麼這麼晚了還不睡。姑且不論敲不敲門這等基本禮節,母親大人這看似無心的小動作,後來我意識到,其實有可能是她幾十年生活經驗累積的反射動作。(可是話說回來,ㄟ,三更半夜突然開門很嚇人ㄟ!)
當然有人會說啦,這是親子教育的不良示範。很不幸,轟ㄟ已經成年很久,不適用親子教育…況且,我家爹娘也算是身體力行,他們自己的臥室基本上也不上鎖的,甚至常常半掩著房門睡覺(夏天不吹冷氣的時候還會全開)。這又是對居家空間的隱私觀念淡薄的具體表現,雖然稱不上共有共用,但就開放性來說是一樣的想法。這要帶到第二個例子,就是我那藝術家阿弟仔。他的房間就是一般的房間,有門把,可以上鎖。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會在睡覺時將房門上鎖,理由不明。這舉動當然不關轟ㄟ屁事啦,可是顯然讓阿娘很不舒服;她不只一次跟弟抱怨沒事就關門鎖門,莫非是做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喏,鎖不鎖門跟是不是做見不得人的事當然一點關係都沒有,可是這裡又可以看到一次不同價值觀的衝突:弟的重視個人隱私(或不想被打擾,但意思一樣),和阿娘的門都給我打開開,各自代表一種看待私有空間和隱私價值的態度。
不過這裡面大致上沒有誰對誰錯,就是生活態度與價值觀不一樣而已。如果要探究下去,這兩種態度的差別多少也是反應兩種物質生活,大概就是所謂的城鄉差距吧。物質生活越發達,越會重視私有的價值,多多少少也是現代文明推波助瀾下的產物。
不論如何,今天我們多多少少都慢慢變成都市人,變得很習慣隱私這回事,重視個人隱私的價值。但是我常常想起以前在屏東過寒暑假的生活,那種三五個表兄弟姐妹在幾張塌塌米鋪成的臥室裡睡成一排的日子,想著想著就有點惋惜起來。今天我們住在台北,一間又一間的臥室客房,一戶又一戶的公寓,全都是隔得清清楚楚的隱蔽空間,門是那種一旦帶上就無法從外面開的聰明門,但我們的生活空間也因此變得很彼此隔絕。以前那種不請自來、主隨客便的群體生活再也不存在了,而那種生活感跟現在大行其道的社區觀念也完全不一樣。有時候只要一想到相隔只有一道牆的鄰居,彼此拜訪還要敲門按電鈴,就深深感到有種人情味永遠地消失了。你保有了自己的一切,卻也同時失去了大部分其他的人事物。
彷彿,學習城市生活學習成為現代人,就必須學習變得相敬如冰,保持禮貌距離。
當然這樣想太消極了啦。怎麼說呢,回想起來,這大概就是我跟她在隱私這一點上不同的地方吧,畢竟我也算是那種擺在書桌上的等於是公共公開的那種,而她會把彼此的東西分得清楚,就連借支牙刷都會先問一下(明明就已經當自己家了說)。
對於隱私的空間這回事,我遇過最讓我震撼的,是幾年前去塞內加爾。有天晚上跟著當時的老師去拜訪一位地陪—說地陪其實也是首都達卡某大學的研究所畢業生,順建教合作之便幫了我們很多忙。在拜訪結束要離開之際,地陪說她去換件衣服好陪我們走走。衣服換到一半,她喚我們,要我們先到門口等。我不疑有他轉頭往她的房間望去要跟她說話時,才發現她的臥室房門大開,只看著她邊跟我說話,兩手還繞到背後扣胸罩。雖然她是躲在衣櫃後,僅探頭出來跟我交代事情,但是黑得發亮的上半身和白色胸罩盡收眼底。
... ...真是個友善的國度啊!
2月 12, 2009
Rennes: 一日遊
不逛不知道,一逛嚇一跳,原來這座看似不起眼的小城雖然不過廿萬人口,歷史竟然可以上溯到兩千年前的羅馬帝國時期。這個長年以來是英國與法國短兵相接的必爭之地,常常在兩股勢力夾殺之下,不斷交換城門上的旗幟。也因為地理上的戰略地位,Rennes有很長一段時間是方圓百里內的行政與宗教中心,新舊教諸教堂特別多。他們也在法國大革命時期率先(?)支持共和國的成立,為數不多的居民之中也獨樹一幟的擁有兩座大學,都是布列塔尼地區少有。這些不熟悉的歷史都是弟跟轟ㄟ邊閒晃邊惡補的(當然也K了好些維基的資料)。走在跟托雷多甚為神似的土磚牆邊,彷彿也感覺到這些老朽的建築,需要呼吸一些新鮮的時代空氣。
我們信步在特意保留的石磚道上,由LC帶領我們,來到他們偶然發現的古城門,據說是Rennes古城僅有的遺跡之一。我們在這裡逗留一陣,發思古之幽情,順便拍照留念,還看到另一群三兩行人,也是觀光客的樣子,也探訪拍照。我們還經過百年前留下來的古式泳池,走訪布列塔尼地區法院,知道原來百年前轟動全法的Alfred Dreyfus案便是在這座殿堂中審理,掀開歐洲反猶情結醜陋的一頁。
除了在古蹟前緬懷Rennes遙遠的過往,我們也逛了商店街。前一天只走了兩三條街,因為已近黃昏,許多店家都準備休息,所以兩位地陪沒帶我走商店集中的地區。這一天逛下來才讓轟ㄟ我對他們倆又羨又妒,原來步行十分鐘以內的範圍,各式商店應有盡有,FNAC、Virgin唱片城就別提了,CD隨便聽的二手唱片行、個性裝潢的精品店、精緻的明信片海報專賣店,輕易就可以逛一整個下午。要在我住的地方逛這些店,別說有些店根本沒有,就算有的,也得要驅車往返。那種踩街兼逛店的閒情逸致,對我來說根本就是奢侈。
逛著逛著也傍晚了,原來打算去看場電影的—還沒在歐洲看過電影ㄟ!!後來想想三張電影票的錢,還是打消念頭,回家作飯吃。這天是星期五,他們兩很有警覺地說附近商家周末多不會開門,所以要趁早去買度週末的食物還有今晚的食材。於是晚上再度承蒙他們招待,下廚做了轟ㄟ吃不出是哪國菜的料理;不過親人相逢,吃什麼都是美味,我們又在放鬆舒適的微醺中過了一夜。
九月廿日,星期六。中午要搭火車經巴黎往布魯塞爾,趁最後一個上午天公作美,還在Rennes剩下的短暫時光,逛逛每週一次的廣場市集。兩位地陪說,這裡每逢週末,那個有旋轉木馬的廣場會有賣舊書和手工藝品的攤販,鄰近的一個比較大的廣場,則會有蔬果生鮮熟時等各式各樣的攤販從各地湧來,把街道和廣場都塞得滿滿的,滿到停在路邊的車都要挪開那種程度。這樣難得的周末市集,怎樣都要擠出時間來瞧瞧。我們趁著洗衣服等時間,先在鄰近的舊書和手工藝品攤位逛逛。弟說這些舊書攤頗有風骨,賣的書都夠專業,常常能找到寶,但價格也相對壓不下來,因為賣書的大概也認為自己的書有品質,不願意降價求售。轟ㄟ是沒什麼差,反正又不讀法文。手工藝品也做得精美,聽說還可以下單特別訂做,但可想而知價格就更高了,竟然不下精品店的價格。
洗完衣服,看看還有一兩個小時才上火車,走一趟市集綽綽有餘,就讓地陪領我逛攤販。
雖說海鮮蔬果,大多看起來都一個樣,但那熱鬧場面一入眼就是舒服。我們堅守省錢原則,怎麼說就是不肯買個路上吃的熟食,卻在果農自栽的小番茄前終於還是投降了。原來生活節省的LC和弟在這裡住了這麼久,也沒機會常常吃這小不隆冬的昂貴水果,趁著轟ㄟ這貴客臨門,難得破費嚐鮮一下。貴有貴的道理,那有機小紅球真是好吃得不得了,汁多又甜,毫不酸澀,可惜手上沒什麼幸福滿臉的玉照留下。邊吃邊嘆,下次再有機會吃到這麼好吃的小番茄,也不知是哪輩子的事了。
市集前後轉啊轉,再怎麼依依不捨也到了上火車的時間。這次火車上只有一人兩背包,從Rennes轉巴黎往布魯塞爾。月台上和弟還有LC擁別,互道珍重。下次再見面,也許是回到故鄉寶島了。
2月 11, 2009
老 - 魏振恩
老
聽到愛情
碎成一波波海浪
讓潮水退去的聲音
把你拉成二十歲的椰林
仿佛問你還記得
游泳在海上的夏天
結成的海吻
化成白花花的心事
閃著眼睛
藍得無法抵抗
是你在海的深處
叫著我們的名字 end——
fin——geschlossen——end——
老成一片異國沙漠
字典中拼出
沒有機會的晴天
讓顏色後悔著
月光如雪的海邊
讓聲音後悔著
年少如昨的誓言
2月 06, 2009
本月關鍵字: 冷
過去一個月來真是夠冷的了。簡直到了無法無天的程度,幾乎每天都在攝氏零度以下。記憶中沒有哪個冬天有冷這麼久過,就連待過明尼蘇達的老板,都同意這陣子冷得有點離譜。有那麼一兩天冷到晚上只有負廿度。負廿度ㄟ,鄉親們,你們能想像嗎?想當初在台北過冬,只要十三十五度就唉唉叫了。真不知道該說這實在太刺激了還是太不人道。
冷到連上戲院看電影的慾望都沒有。昨天還是趁天還亮的時候去看的Milk(自由大道);原本打算今天趕在下片前去看Frost/Nixon(請問總統先生),最後決定放棄了。也不知道會不會因此錯過佳片,但想著攝氏負七度,也管不了這麼多了。
大概是腦筋被凍傷了,Milk沒有太多心得。只覺得傳奇人物往往都有一個特別的名字,然後電影很有勵志作用。一個姓牛奶的男同志政治/社運人士,在中年從政知名度蒸蒸日上時被同事刺殺,這種故事本身就是戲劇色彩絕佳的題材。我想是因為葛斯范桑本身的同志身份,所以這部片感覺夠飽滿,情感夠真誠。穿插使用的歷史鏡頭,在電影中銜接得很好,表現出剪接攝影和美術設計的功力。而且西恩潘的表演技壓全場,難怪能有如此聲勢,光是看他的幾個小動作和表情,就可以感覺到他在這個表演裡投入多少努力。今年奧斯卡影帝之爭,尚不知另一大熱門米基洛克勝算如何,但小布肯定是陪榜的了。
2月 05, 2009
Rennes: 弟歸巢
弟和LC打從去年搬離令他們夢碎的花都遷到Rennes,至今已過了一年半載。當時設計這段歐洲行程的時候原本打算直接先飛到這裡跟他們碰頭,從這城市玩起的,後來在一波三折之下才被迫從布魯塞爾起跑。影響所及,Rennes行程也連帶壓縮到只停留兩個晚上;兩天兩夜對這小城來說或許勉強足夠,就是可惜了布列塔尼地區的其他美景,不知何時能見了。
載著兄弟倆的TGV約莫在下午三點多駛入火車站。我們從双鐵共構的火車站轉乘地鐵(這裡有地鐵!!),過了三五站就到了。從地鐵站上到地面,首先是個小小的驚豔;出口位於一個小廣場的正中央,廣場四周環繞典型歐洲鄉鎮的低矮建築,有露天咖啡館,有高不過三層樓的木造小屋,有鵝卵石鋪成的狹窄巷道,也有理所當然最高大的教堂。一個方圓也才二三十尺見方的小廣場,儼然就是個小城鎮的社會中心。令我略感驚奇的是,靠近教堂的廣場邊緣竟然擺著一座旋轉木馬機。喂,老弟,這機器擺在這是真的有在動還是擺好看的啊?哥,它真的有在動,你要不要坐坐看?買啦,不要跟人家小妹妹搶玩具啦,晚上再來陪我坐。
驚豔從這裡才要開始。弟說出了地鐵走幾步路就到住處了,那帶我走比較熱鬧的那條。於是他領著我,從露天咖啡館旁的小巷鑽進去。巷子裡一邊滿是酒館,另一邊則點綴著精品糕點等小巧玲瓏的商店;接近黃昏的時刻,酒館的客人還不是很多,只有鄰著街道的座位稀疏坐著幾個拎著啤酒杯的男人。弟說這條街一到晚上就擠得滿滿,尤其是週末,會湧來大學生和當地居民,吵得時候連他們在住處都隱約聽得到。雖然聽弟說得驚心動魄,當時黃金夕陽斜斜灑落在商店招牌,反彈到百年光景磨得發亮的鵝卵石路上,映出點點柔光,實在是迷人的小鎮景象。
我們走到巷尾,穿越一個小小的十字路口,轉過一間Levi’s專賣店,竟然就到了他們住處。那是一棟五層樓的百年老樓,他們住在最頂樓、由俗稱傭人房改建的單人套房。光是從地鐵站出口到這裡短短不到五分鐘的路程,我就已經喜歡上這個地方了;五樓高(沒有電梯)的套房雖然稍嫌侷促,但視野絕佳,從窗戶望出去可以一直看到遠方的(沒記錯的話)市政廳。等會弟和三天前先行歸來的LC帶我出去遛兩圈時,會發現Rennes不但是有運河穿過、大小商店齊備、連情趣用品店都有、生活機能完整的小而美城鎮,弟跟LC住的公寓還位在鬧中取靜的絕佳地點,那些大小商店都在走路數分鐘就到得了的距離之內,真是個便利又美好的地方。
我很快就知道為什麼我可以馬上愛上這個城市。Rennes不只街道整潔,建築富地方特色,它那種走出家門就是人行道和商店的強烈親和力,像極了在台灣那種千百種小店就在樓下巷尾的熱鬧市井生活,有無數鄉親都熟悉的那種家門口轉個彎就會有間7-11或全家便利商店的幸福感。那種幸福感是巴黎和紐約那種歐美國際大都會絕對找不到的。對啦我承認我很賤就是沒有大格局住不了大宅院沒辦法富麗堂皇,但是鄉親們,相信我,在歐美地方生活久了,真的會很懷念台灣那種小小的、擠擠的、稍嫌嘈雜卻又熱鬧非常的親切感。能夠在台灣生活著,那真的是一種幸福啊!!
初到布列塔尼小城的當晚,情侶檔親自下廚招待轟ㄟ吃平民法蘭西料理。道不道地天知道,反正挺下胃就是了,搭配一瓶便宜大方的紅酒,三人彷彿旅途終於告一段落(對他們來說的確是),極其輕鬆隨興,聽音樂聊五四三,一路到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