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29, 2008

馬德里不思議: 壓軸好戲

我們在馬德里的最後一整天行程想來挺緊湊精采的。早上和LC去旅館對面的髮廊來個西班牙美髮初體驗,剪得平平;幫我撿的那個小姐邊嚼口香糖邊剪,跟我雞同鴨講比手畫腳,不知為何想起飛女仔。很可惜我們剪完忘記拍照留念,這歷史性的時刻就這樣從手邊溜過。

伊比利半島美髮初體驗完,吃過tapas才啟程。我們穿過市長廣場向西去,走看王宮及附近的兩個大廣場,看完時間還早,彎去喝Café Commercial,再回到王宮北側,逛Parque de la Montaña。

Parque de la Montaña 就在Plaza de España的西南角,過了一條馬路就到了。這個小山丘改建的森林公園,在山丘頂端有個開闊的平台,擺著半大不小的三座建物。這三座建物其實是同一個單位,而它最特出之處是它完全是舶來品,不是西班牙國產品;落腳此處才不過半世紀,建物本身卻有上千年歷史。這座不看可惜的建築,是埃及神廟。


為什麼埃及神廟會出現在馬德里?它是怎麼來的?其實如果對紐約大都會博物館裡的埃及神妙略知一二的鄉親,應該很快可以聯想到,這是埃及政府送給西班牙的禮物。沒聽過故事的,且容我前情提要一下。1966年埃及要在尼羅河上游的亞斯旺(Aswan)附近築大壩,眼看勢必要淹掉三千年古蹟阿布辛貝神廟(Abu Simbel),科技先進國家無法袖手旁觀,於是出錢出力,完成不可能的任務,硬是將整個神廟移到兩百公尺高的他處。埃及政府為表感激,於是贈送出錢出力的幾個國家文明大禮,美國得到大都會博物館內的神廟,西班牙也有自己的一座。

即使是這座並不特別龐大的建築,要從埃及搬到伊比利半島的中心,也實在是想到就頭痛的艱鉅任務。沒記錯的話,工程師們將神廟在埃及大卸成兩百多塊巨石,一箱一箱搬到馬德里(或是紐約等地),再一塊一塊拼回去。了不起,愚公移山也不過如此吧!


我們到達神廟時已近黃昏,夕陽在神廟背後射穿兩道石門,把建築的影子拉得悠長。站在神廟前,看著殘陽從後方射出一圈白暈,即使廣場四周因三五成群的男女老少顯得鬧哄哄的,依然不改古老神壇的莊嚴。

這天的行程至此才要進入壓軸戲,因為LC特地查到馬德里城西有間便宜又非常受歡迎的餐廳,建議我們在離開伊比利半島前的最後一晚,不要虧待自己,飽餐一頓美食。於是我們告別千年古廟,更往西去,進入新興郊區走了半個多小時,沒太費力地找到目標。


我們在馬德里吃了幾間風味甚佳的餐館,但沒有一家比得上這最後一個晚上吃的烤雞餐館Casa Domingo。也許是太多天沒吃到大魚大肉了,也有可能是這間餐館的風味獨特,這間據說開幕不過數年的店因為沒有特意討好觀光客而大張旗鼓,又因為價格平實,迅速成為地方人士的私珍。以他們稍嫌冷僻的地點來說,確實是需要有人指點才有辦法知道的。不過多走幾步路有它辛苦的代價,他們的烤雞搭配獨家供應的自製西打蘋果酒,已經讓我們大呼過癮了,幾道小菜如起士、火腿薄片、和烘蛋等,也真的是相當可口。我們彷彿餓了半天就只等吃這一餐似的,竟把桌上所有菜肴吃得乾淨。吃完晚飯心滿意足,帶著飽脹的肚皮信步往回走,走向我們馬德里行旅的尾聲。

12月 27, 2008

馬德里外一章: Toledo

在繼續馬德里未完的故事前,我們先暫別這西班牙皇城,去見見他的老前輩:托雷多。

我們特地選在不是週末的九月十日前去這個中世紀的王都。雖說一座城市總能慢慢品嚐好幾天,但我們並不打算在拖雷多過夜;加上那裡距離馬德里只有一小時的車程,玩一整天應該很夠了。

出發前一晚還發生一件小插曲:半夜突然下起冰雹。大約近午夜的時候,累翻的我們正準備睡覺,窗外突然開始出現喀啦喀啦不斷的聲響,很快地這些喀啦聲變得像無數機關槍同時掃射一樣,看得我驚奇不已。在美國新英格蘭地區住了這些年來,大小風雪都看過,就是沒見過什麼冰雹,想不到弟說這在歐洲很常見,他見怪不怪倒頭過去繼續睡,留下我先開窗帘盯著街上無數小顆冰晶打在窗台路上車上。打在身上一定很痛吧?應該不會影響明天的行程吧?

冰雹來得毫無預兆去得也快,我還沒沉沉睡去便已經完全停了,隔天醒來出門,又是藍天白雲、暖陽拂面。我們在附近剛開門營業的餐館吃過簡單的早餐,便向東行,準備到Atocha車站搭車。


舒適快捷的火車由馬德里市中心的鐵路大站Atocha出發。這據稱是名導阿莫多瓦最愛的火車站,原來就是四年前馬德里發生炸彈攻擊的地點,如今從建築本身完全看不出這段歷史創傷的任何痕跡,並且站內人聲鼎沸,活力十足。Atocha車站有個不得了的地方,就是車站大廳建成一個超大溫室,以小型植物園般的規模,本身就是一個自給自足的空調系統。看著綠意盎然的車站大廳,讚嘆壯觀的植物群同時,也感到心曠神怡,對熙來攘往的旅客來說實是一大體貼。在Atocha上車前往托雷多只有一條路線,中間不停;而且托雷多是終點站,不會錯過。換句話說,往返托雷多的鐵路路線乃專程營建,除非你上錯月台,不然是不用怕到不了的。



在馬德里成為西班牙王國的首都前,托雷多曾經於中世紀是伊比利半島的行政經濟中心長達千年之久*。這座千年古都的核心城區其實不算大,一個下午的時間就能逛遍重要景點外加鑽完大街小巷。我們從城外不遠的火車站步行約半小時走進城門,一路上看到數個紀念塞萬提斯的石碑雕像;塞萬提斯無所不在的程度,真是疲勞轟炸,都看到快抓狂了。


托雷多不能算是個漂亮的城市,就顏色與建築樣式來講,因為特意保存古風,使得清一色的中世紀建築和磚土質材讓整座城乍看單調乏味。所以走看托雷多必須帶著老人的心情,不求新鮮多變,而要慢走細看城牆的裂紋、街道的狹窄崎嶇、還有教堂修道院的斑駁壁畫。這裡的街道趣味在幾乎沒有一條是筆直的,而且磨得發亮的石板巷道多顛簸不平,難以行車,是名符其實的步道。同時小巷異常狹窄,有的甚至狹窄到高一點的人手臂張開可以觸到兩邊的牆。我跟弟說笑,有沒有覺得很像電影裡面演的那種,架塊木板就可以不用下樓直接爬到對街樓上的房裡私會?


進到托雷多的城牆範圍內,第一印象是有兩種商店特別多,就是賣黃金飾品和鋼鐵器具的。為什麼?據說托雷多還是王都的時候,因為也是經濟中心,所以買賣金飾的商人、鍛金的師父與打鐵鑄劍的工匠都在這裡設舖開店;王宮遷走後,雖然也帶走許多商家匠舖,但金樓鐵舖多年來打下的名聲留住了。如今城裡這些商店雖然賣的也許多是專敲觀光客的次等貨色,也不可能在鐵器商店真的賣武士用的刀槍劍盾,不過兜售些紀念品也是好的,否則還能以什麼方式留住最後的往日餘輝呢?

這天有個特殊的意義,我們中午選了家平價但裝潢不錯的餐廳,打算好好吃一頓。點了啤酒,幾盤烤蛋及炸魚的tapas,還有一盤不知道是什麼東西的鹹肉。這頓小張旗鼓的午餐雖有家人共享,但那陣子盪入谷底的心情尚未完全恢復,所以實是百感交集食不知味。唯一記得的味道是那盤鹹得要命的肉,問了老闆才知是有幸初嚐的鹿肉,而且貴得要死,不明不白地破了費,讓我們出了餐廳還微詞了一會。

吃飽喝足,穿過數不清的金樓鐵舖繼續走。可以走馬看花的有趣景色,還有中世紀保留下來的修道院。這些修女隱於其中並自力更生的修道院,幾世紀來治絲烘煮自給自足,如今這些技術傳承下來,變成當地的麵包廠,也是觀光客的獵奇窟。LC查到有間修道院的自製麵包小有名氣,本來想去見識一下,可惜消息來得太晚,找到修道院時已經打烊。只怪我們在大教堂前的廣場臨時擺的自製蜂蜜攤前跟和藹的老伯伯玩太久,耽誤時機。剩下的時間就在城牆內亂鑽小巷、跟當地無所事事的青少年hola(=hello)、寫明信片去投寄。


雖然一天下來只逛了托雷多城區的核心部份,還有另一邊沒玩到,但我想應該夠了。黃昏時分我們開始向火車站往回走,待上了回馬德里的最後一班車時,天已全黑。高原上的晚風,拂來微有涼意。

*每次要講西班牙的歷史就很討厭,因為今天的西班牙在歷史上長時間由多個王國分立自治,所以說馬德里是西班牙過去五百年的首都或者托雷多是千年王都,其實都有誤導之嫌。西班牙成為統一的民族國家,也就是我們現在通稱的西班牙,是晚在十八十九世紀才有的事情。
**回到馬德里,入了Atocha下月台時,才發現車站下面一層月台的出入口擺了兩顆有點詭異的大頭,只要是第一次看到的,所有人都會被這怪一景象震攝住。
***回到馬德里後轉去Chocolateria San Gines吃宵夜。喝玩熱巧暖完身子往旅館走回去時,經過太陽廣場,滿滿都是人!!半夜快一點ㄟ,而且不是假日週末哦,整個廣場像西門町鬧街一樣,擠滿各個年齡層的人。這個城市的夜生活真令人驚嘆!!

12月 24, 2008

馬德里不思議: 吃吃喝喝

提到餐館酒吧,就得要吹捧一下馬德里的飲食文化。來到西班牙以前,從來沒聽人提過這裡有什麼精采的飲食可以期待,什麼tapas西班牙海鮮飯有的沒的,都是路上弟和LC一點一滴讀來的。而馬德里的吃吃喝喝真不賴,物美價廉,正餐甜點各有千秋。進餐廳前要上的第一課是,這裡的用餐規矩和歐洲許多地方一樣,有三種價格,站在吧檯前、坐在餐桌前、還有露天雅座,同樣一道餐點會因為這三種區段而有完全不同的價碼。我們三個臭皮匠在里斯本玩得痛快後,到了馬德里已經阮囊蕭條了,所以窮有窮的吃法,天氣再怎麼好還是乖乖坐在室內。


我們那幾天吃了很多的tapas,是西班牙國民等級的下酒菜,也是開胃菜,種類多元價格實惠,很是親近地方飲食風俗的好選擇。之前提到的Cerveceria Almana在Plaza de Santa Ana,比鄰皇家戲劇學院,我們在離開馬德里的前一天才去吃的;選在近午時分,貪圖的是午前用餐的清靜。馬德里餐館酒吧的服務生幾乎清一色是五十歲以上的男性,而且他們多面相不善,完全不來嘻皮笑臉那套,卻又不是故意要跟你兇,只是懶得表現假兮兮的熱情。這種不苟言笑的直率一開始還讓我們愣了一下,以為自己做錯什麼事或是以為他們不友善;但久了反而覺得有種親切感,讓我想起在香港待的時候,那裏的大佬們也都是這樣,不搞鞠躬哈腰的客套。習慣了這樣的粗豪氣,竟容易就覺得舒服了起來,彷彿又卸下了一層溫柔的武裝。


不過Cerveceria Almana的老先生倒是反常地和藹,慢條斯理地答應和LC合照,也給我們一人一張他們的自製明信片,還在上面簽名。我們很想問他,走過這家館子的喧騰歲月,不知他是否給海明威添過酒?近午的酒館空蕩蕩的,人都還在辦公室或店裡,直到我們用餐接近完畢,才有三兩遊客或市民走進來,直接站到吧檯前喝杯啤酒或紅酒,享用他的tapas。


除了餐館,糕餅店也是四處林立。我們停留的學生旅館下有好幾間糕餅店,常常走在街上都能聞到糕餅甜膩的芳香。另外要特別一提的是火腿連鎖店Museo del Jamon。LC根據她的旅遊書說,馬德里的火腿店都叫做博物館(museo),不過我想那段文字應該是專指這間店面壯觀的連鎖商店。一整排的火腿吊在玻璃櫥窗前,怎麼看都有一種詭異的視覺美感,既驚人又有點血腥味。我們選了個好日子進去站在吧檯前吃了陽春餐點可頌夾火腿,火腿跟美式火腿比,稍嫌乾澀扁硬,但香氣十足。要不要進去體驗是見仁見智,不過走到店前面去見識一下三五十條大火腿倒吊著的奇觀,不失為難得的體驗。


吃完正餐,飲品該要上了。馬德里的咖啡走的路線跟里斯本差不多,歐蕾的濃醇香甜也一般。印象最深刻的是Bilbao地鐵站上有如皇宮般的Café Commercial,咖啡正點,服務大伯依然一般地粗豪不廢話,重點是裝潢氣派,簡直像走進四星級飯店一樣。我們在離開馬德里的那天,特地又去那坐了一個多小時,寬敞的室內擠滿方桌,客人卻稀疏三兩,不知為何讓我們很有回到台北的感覺。坐在靠窗的位子,看著窗外近午高陽下的路人來去,對照大片玻璃窗兩面的人生,大概我們在台北的咖啡館也常常這麼幹。


不過跟咖啡相比,馬德里更有地方特色的飲品應該是熱巧克力。這裡的熱巧跟美國的非常不一樣,完全扭轉轟ㄟ對熱巧的刻板印象。在美國很少喝熱巧克力,因為他們都把熱巧做得又濃又甜,就連嗜吃甜食的我都受不了。可是馬德里的熱巧夠濃卻不甜膩,好像完全不放糖似的,可是也不會喝到可可豆的苦味,相當醇厚暖身。這到飲品據說是當地老居民的日常熱飲,配上口感像油條但細得多的油炸麵粉條churros,是標準的午後飲食儀式。我們去了兩家應該是當地最傳統也最有名氣的熱巧店,一間是就在我們旅館隔壁的Maestro Churrero,有百年歷史;另一間是鄰近市長廣場、越晚生意越好的Chocolateria San Gines。整體來說我們比較喜歡後者,不只因為他們營業時間比較長,東西比較好吃,裝潢也是宮廷味十足的亮麗豪華。

12月 20, 2008

馬德里不思議: 小徑&廣場

真正要在馬德里市區挖寶,還是得往老市區的小巷裡鑽。

以我們將近一週的時間在舊城裡彎來繞去的心得,大約以太陽廣場以南、市長廣場以東、Atocha火車站以北以西這小塊方地最有看頭。這個地區雖然踏平了也只要兩三天的時間,卻有無數驚喜等待背包客挖掘,不僅餐館咖啡廳糕餅店密布而且各有特色,街道自有玄機,大小廣場不計其數,值得反覆走兩三遍。


老市區的街道大多狹窄,但是跟里斯本的窄巷相比稍寬,也沒有高低起伏的坡度變化。走在平坦靜謐的石板路上,固然抬頭沒有轉個彎便是另個新世界的視覺驚艷,卻自有悠然的趣味。哪條街有些怎樣的寶藏,實難一一細數,不過這裡可以指點我輩尋芳客的是,可以注意各街道的路名,不僅以西班牙語的劇作家詩人小說家等文人命名,也往往用一塊瑰麗的瓷磚鑲在牆上,彷彿是塞萬提斯波赫士親自提點明燈指引方向,甚有奇趣。除了街巷路名,有些小地標也極其炫耀西班牙語文的璀璨光華,比如說太陽廣場北端熊雕像的不遠處,抬頭一看可以發現一塊小牌子,上面寫到波赫士在此寫下第一首詩;或者太陽廣場東南方的巷內,可以看到毫不起眼的民宅矮樓的牆上,有塊石碑說明此為塞萬提斯故居或謝世處云云。老實說,馬德里人究竟有多在乎他們的文化歷史遺產,我們這些觀光客也說不清,但光看這些牌碑瓷磚倒是挺唬人的。


除了街名引人入勝,各式上個世紀保留下來的華麗繽紛的商店門面也有看頭。不論是小酒吧糕餅店還是餐館(怎麼都是吃喝的地方),大多還保留著十九世紀末或廿世紀初五顏六色的瓷磚或漆飾,常引人駐足觀賞。弟手上的那本旅遊書好像這麼說,廿世紀初發生過的大火或戰亂,毀壞了許多商店的門面,所以其實很多妝是後來補回去的。但即使如此,那些店面的綽約風姿不減,像是這間Cerveceria Almana,據說曾是海明威和鬥牛士時常光顧的餐館,門面雖然不大,仍有股顧盼自雄的氣勢,似乎不願與時間妥協,兀自守著百年前的輝煌。


再來就是街頭巷尾都看得到的大小廣場。馬德里的廣場之多,大約跟台北的7-11和紐約的星巴克一樣,多到嚇人。這些廣場,小的大約只有十到十五平方公尺大小,大者則有太陽廣場或市長廣場那種上千人容量的規模。太陽廣場雖名氣響亮,歷史卻不長,跟四五百年前就建成的市長廣場相比算是年輕的了。

除了上述兩個明星景點之外,有幾個中大型的廣場也值得一去。市長廣場往西邊去,在皇宮東側分別有Plaza de Oriente及稍偏北的Plaza de España,前者在廣場中央擺了聽說是第一座立馬銅雕,以完全不用支撐、靠絕佳的計算技術表現精準的平衡,造出僅由後腳著地來呈現奔騰動感的立姿馬像。至於西班牙廣場則原是修道院或教堂廢墟,佛朗哥獨裁時期為了榮耀西班牙的光輝傳統,以塞萬提斯為主題建了這麼一座廣場,廣場中央就是塞萬提斯騎在馬上、旁邊跟著他的跟班的兩人一馬銅雕。還有一座廣場也應記上一筆,不過要留待後述。


走在馬德里,可以很直接感覺到,這星羅棋布的廣場不僅是市民親密的生活空間(跟台北裝飾用的小公園不一樣),也是背包客的好戰友,隨時歡迎我們停下來歇歇腳,停步坐看四周正在發生的人生百態。就這點來說,其實馬德里有相當閒適從容的一面,只要離開車水馬龍的大街,走入小廣場,就能看到這些親切可愛的生活節奏,特別是白日高懸的午後。

為什麼是下午?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廣場?其實轟ㄟ也納悶了好陣子,後來才明白,這跟西班牙人的午休文化息息相關,畢竟也真得要有這麼多的廣場,才能讓市井小民有午後休閒的室外去處。還有也跟伊比利半島多晴少雨的天氣有關。到底是因為想要午休所以蓋一堆廣場讓大家可以坐一整個下午用餐聊天,還是因為有了這一堆廣場所以大家開始一坐就是整個下午,一時之間也懶得去查個清楚。不過因為馬德里氣候宜人,至少我們待的那幾天常常是陽光普照,即使是九月中旬的初秋,早晚微涼,午間的陽光還是會把整座城市曬得暖暖的。到了下午一兩點,就能看到人從建築物裡走出來,拎著三明治或炸雞漢堡,獨自一人或三兩成群,到隨便一個廣場,撿片綠地或石階路椅,半趴半坐,享用暖陽美食,還有愛情與人生。

難怪人都說拉丁族裔有熱情的天性。每天有個兩三小時可以在廣場邊曬太陽邊吃飯,怎麼能不也利用這時間來談情說愛?有勤奮工作習慣的亞洲人看西班牙人出了名的午休習性往往有種霧裡看花的曖昧情感,既不認同他們的懶散,又羨慕他們的悠閒,說穿了是一種妒恨。當然啦,像台灣這種夏天在街上站個五分鐘就會曬死人的天氣,要人培養這種閒情逸致也太折磨人了。不過那種生活方式自有值得我們參考學習的地方,畢竟生活不是工作狂或懶惰這些簡單的歸類法可以說得清的。況且,如果浪漫是一種生活態度,也許這些多如繁星的廣場上存在著它的奧秘。

12月 13, 2008

Connote & Denote

半個多小時以前寫論文寫到一半,筆電無預警當機數次。好不容易又能開機後並且救回檔案,寫了半個多小時依然心神不寧,每五分鐘就存檔一次。想想這樣下去不是辦法,今晚就此打住吧,趁關機睡前來潑個文,至少寫部落格寫到一半突然當機不會想死...

任何語言要能流暢精緻地使用都不是容易的事,母語都沒把握辦得到了,外語更是如此。即使是英文的報告寫得比中文的還多,許多英文單字還是不敢亂用。

比如說connote和denote。兩個都是意指的意思,都表達一個概念或事物的意義,但指的方向並不一樣。常常碰到要使用他們,常常查字典,但常常還是不能確定兩個異同何在。

今天要打破砂鍋了。查了漢英寶典文馨,不滿意之下又扛出可以當枕頭用的1988年版Webster's New World Dictionary(別看它廿歲年紀,很夠用的!!),今天要給他水落石出。

Connote: 1) to suggest or convey (associations, overtones, etc.) in addition to the explicit, or denoted, meaning 2) ro imply or involves as a result, accompaniment, etc.

Denote: 1) to be a sign of; indicate 2) to signify or refer to explicitly; stand for; mean: said of words, signs, or symbols: distinguished from CONNOTE 3) Logic to be the name for (individuals or instances of a class).

朋友,如果您覺得上述說明無比清晰毫不模糊的話,恭喜您,您的英文比轟ㄟ好太多啦!!好啦,其實是有點不一樣,就是connote表達的是觀念詞語事物等的內在涵意,也就是隱含暗示的意義。相較之下,denote則表達的是外顯的直接的意義,可能可以跟演繹推論(deduce)一起理解。

可是我有問題。你眠不覺得有點怪怪的嗎?如果denote可以用來表示某概念事物或者符號的表徵,那難道不涉及它的內在涵意嗎?我們可以說Rose denotes a species of flora; it also connotes romantic sentiments of love.可是我們怎麼說Love denotes complex human emotions of a sort; it also connotes...這句子要怎麼把它寫完啊?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把玫瑰當作一個符號,那愛情就是它表述的意義啊,從這角度來理解,為什麼愛情不可以是玫瑰的denotation??

更何況,很多字本身就是很曖昧不清,難以判准何為表意何為隱義的啊。當然,要區分一個觀念或現象的表面意義和影射內涵還是可以的,但是這未必能幫助我們去理解一件事吧?夢的意義要如何區分外顯和隱喻?今天我們說夢是人類睡眠時產生的潛意識活動,跟它指涉的內在涵義,其實往往是分不開的,同時只說明其表面意義,這動作本身是很消極的不是嗎?

究竟是我邏輯太差,還是我想太多?